4只懒猴获救 下月坐飞机“回家”

29.08.2015  14:35

本报讯(华商晨报 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 王丽娜)圆圆的眼睛“萌萌哒”,灵活的身体“棒棒哒”,这是很多见过小懒猴的市民最初的印象。

近日,沈阳猛禽救助中心救助了4只小懒猴,它们是在不法分子非法买卖过程中侥幸逃脱的。救助人员表示,9月份4只小懒猴将被放归大自然。

志愿者趁放假照顾懒猴

“现在要走了,还真舍不得”

昨日19时许,记者在沈阳市东油馨村小区,见到了沈阳猛禽救助中心的志愿者宁玄卿,和别人家饲养的宠物不同,她的“家庭成员”包括两只小懒猴,一个叫“吉顺”,一个叫“吉泰”,体长约为30厘米。

因为家里突然来了陌生人,两个小家伙显得有些紧张,并且时不时地抓着笼子的栏杆,一直用臀部对着记者。

两只小懒猴分别用手捂着脸,每次挪动身体时都要环顾四周,确认笼子附近没人,才会快步挪动。透过客厅的灯光,能看到两个小家伙的眼睛很大,很萌,小爪子粉粉嫩嫩,看上去和婴儿的小手很像。

“这一个多月,它们已经变成了我的家人,我的牵挂。”宁玄卿说,自己是沈阳一所中学的生物教师,一个多月前在救助志愿者群里看到了一条信息,征集有饲养条件的志愿者帮忙饲养懒猴。

因为放暑假有时间养动物,所以宁玄卿便把两个小家伙接回了家。

“现在要走了,我还真是舍不得啊,‘吉泰’比较小也比较懒,‘吉顺’可能是因为之前被贩卖过,一直很警觉。”宁玄卿说,现在她已经习惯了每天早晚给懒猴喂食物,而且小懒猴也已经逐渐喜欢上了这个“新家”,每次出笼子都要先观察“敌情”,确认屋内没人才敢出门。

下个月4只小猴

将坐飞机去广西放归自然

沈阳猛禽救助中心王维彦老师介绍,除了“吉顺”和“吉泰”之外,他们在2013年9月也救助过一只懒猴,现在在另一名志愿者的家中养着,取名“哈鲁”。

王维彦介绍,当时“哈鲁”是被沈阳市东陵区祝家的一名村民捡到,由他们中心接收的。

“当时身体状况非常虚弱,精神状态也很差,由志愿者赵雅雯照顾,通过精心治疗和照顾,小懒猴逐渐康复,通过身体检查和评估,这只懒猴具备野放的条件。”王维彦说,在2014年春天他们开始筹划野放的工作,就在一切就绪的时候,小懒猴突然病了,不吃不喝,住进医院。

“它们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为平时紧靠树枝睡觉,所以叫懒猴。”赵雅雯说,大家分析这只懒猴可能是因为之前的饲养环境比较复杂,被吓到了,有些抑郁。

王维彦表示,直到2015年8月28日中心又接收了营口野保站救助的一只懒猴,野放的工作重新开始,经过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多方面联络,终于联系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懒猴分布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因为它们实在太少了。愿它们从此不再受到人类的干扰,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它们自己的家园。”王维彦说,这四只懒猴将在9月初放归自然,航空公司已经同意帮助我们运抵广西。

■律师说法

伤害了它

可能获刑十年以上

“懒猴主要以各类昆虫、鸟卵、植物果实为食。”王维彦说,懒猴四季均可繁殖,胎产1崽,怀孕期约6个月,幼崽约1年性成熟,寿命约10年。

“一只懒猴在不法商贩那里最少会被叫到4000元,最高7000元以上。”他表示,如果市民遇到陌生的动物,应第一时间联系野保站,国家明令禁止个人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猛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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