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境)情况事后公示

07.12.2018  00:00

 

出访团组名称

辽宁社会科学院赴韩国学术交流团

出访国家

韩国

    团长姓名、

单位、职务

陈爽   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出访团组成员

所在单位

职务

张思宁

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张岩

辽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副所长、副研究员

程义伟

辽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王毅男

辽宁社会科学院东北亚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

计划出访日期

2018.11.12–2018.11.16

计划出访天数

5 天

实际出访日期

2018.11.12–2018.11.16

实际出访天数

5 天

 

 

 

 

 

 

 

 

日程安排

 

 

 

 

 

 

 

 

辽宁社会科学院赴韩国代表团行程表

(2018年11月12日—11月16日)

日期

日程安排

11月12日

(星期一)

上午:(航班)cz681沈阳-仁川 、入驻酒店

下午:访问仁川发展研究院、仁川文化财团,学术座谈会

11月13日

(星期二)

上午:仁川智惠城市调研

下午:仁川-首尔 移动

11月14日

(星期三)

上午:访问韩国文化观光研究院资讯产业研究中心,学术座谈会

下午:教宝文库,相关资料的收集查阅

11月15日

(星期四)

上午:访问建国大学学术交流

下午:韩国国立中央图书馆查阅资料

11月16日

(星期五)

上午:首尔-仁川 移动

下午:(航班)cz682 仁川-沈阳

 

费用来源

院智库国际交流经费

出访实际

支出金额

36705.66元

 

 

 

 

 

 

 

 

出访任务

 

 

 

执行情况

一、出访交流的主要内容

1、11月12日,访问仁川发展研究院、仁川文化财团,学术座谈会。仁川文化财团 仁川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长(主任)金乐基,作了“仁川文化现状和仁川文化财团的作用”的主题发言,辽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张岩做了“借力文化产业推动辽宁与仁川协同发展新格局”的主题发言,随后双方参会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2、11月13日,仁川智慧城市调研,上午赴仁川市立博物馆、仁川城市历史馆、仁川观光公社调研,下午赴三星生物工程研究基地、仁川国际大学城、仁川登陆作战纪念馆调研。

3、11月14日,访问韩国文化观光研究院,与院长进行简单的交谈并与研究院多名专家进行座谈,韩方参会8人。

4、11月15日,访问韩国建国大学,与李显出教授进行简单的交谈,听取刘东桓教授针对韩国文化产的专题演讲并进行了讨论,与韩仁熙教授进行了关于半岛问题以及文化产业问题的相关讨论。韩方参会3人。

5.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11月14日下午,前往教宝文库(韩国最大的书店),进行了文化产业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11月15 日下午, 经建国大学李显出教授的介绍,由金熙顺室长带领,实地考察了韩国国立中央图书馆,并进行了文化产业相关资料的查阅和收集工作。

      二、收获与体会

      1. 通过此次赴韩国学术交流,进一步了解了韩国先进的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学习和借鉴其成功的经验,提出促进我省乃至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对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乃至我国的文化产业,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通过与仁川研究院、仁川文化财团和仁川观光研究院以及韩国观光研究院和建国大学等的深入交流,挖掘了一些与可用于我省开展对外交往合作的信息、项目或领域,并与对方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3.深化两地合作的战略举措

(1)树立合作开发意识

中韩两地应树立合作开发意识,打破区域局限,牢固树立“站在两国促发展,站在亚洲求发展,站在世界谋发展”的理念,明确共同利益,深化合作层次、提高合作水平,从产品交流到共同开发再到资本、人员的交流等,以合作行为培养合作意识,以合作意识指导合作行为,从而实现良性互动。

(2)制定共同发展战略

深化文化产业合作,设定更为长远的共同发展战略目标,明确重点合作领域和预期合作效果。以影视、动漫和游戏三个重要领域为突破口,在策划、制作、营销等诸多方面和环节深度合作、取长补短、联合作战,打造文化产品,共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成立常设机构,完善合作机制,成立由两地各界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合作委员会,协调两地的交流合作事宜,推动合作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层次的不断提升。

(3)推进共同发展战略的举措

首先,重新认识中韩两国文化、民族、语言、风俗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以此在两地建立起创作人员和消费者之间的广泛联系,创建两地文化产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价值基础,以共同的文化背景为轴心,构建文化产业生产合作与消费的市场环境。

其次,打造文化产业共同制作产品的新模式,推动两地文化企业共同构建文化市场,共同投资、共同经营产品等等。具体内容可以包括:构建中韩两地国际创作室、支持组建对等融资机构、构建文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推动制度环境建设等。

再次,构建文化产业合作的制度环境。两地应积极建立文化产品流通的国际标准环境,包括构建信息流通渠道、构建国际推广活动平台、制定共同发展方针、签署合作协定、整备投资环境等。

最后,积极构建文化产品的国际市场,促使中韩两国及其他国家用户能够及时充分地了解两地文化产业的产品内容,建立广泛的用户联系关系,包括促进国际创作人才交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开展海外市场调查等活动。

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12 日下午5: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送至院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612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