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出台意见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

22.03.2017  21:32

  本报讯 记者日前在市残联获悉,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70元生活补贴,为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55元护理补贴。符合条件且没有申请“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可随时申领。

  为切实解决全市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我市出台意见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朝阳市户籍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朝阳市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残联等部门配合。

  在残疾人自愿申请的前提下进行逐级审核。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街道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然后报送县级残联,再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