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 部署任务 辽宁省全面启动迎接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03.01.2017  18:31

明确责任 部署任务 辽宁省全面启动迎接

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12月29日,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迎接国务院对我省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迎接国务院对我省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任务。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要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此次迎接安全生产考核准备工作的时间紧、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省政府明确要求将这次考核结果纳入我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在国家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在省考核中按规定给予加分;对不落实考核有关要求、失分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并在省考核中相应扣分。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2016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划分的7项考核指标、25项考核要点、73项评分细则、120个考核评分。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充实完善薄弱环节,要确保相关工作符合国家要求,确保迎考工作有序展开。 

  省安监局刘绍辉副局长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一是认真领会考核《办法》精神实质,读懂弄通《细则》和《评分标准》。二是逐条对照、逐条对答。三是见证材料准备要清晰、记录要详实,充分体现我省严谨的工作作风。四是做到“真、实、厚”。“”就是提供的材料要科学严谨、真实有效;“”就是充分体现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状况;“”就是对应项的见证材料一定要全,做到全方位、全角度准备,不留死角。 

  会议还传达了国务院关于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会议精神。 (张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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