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 每年为企业减负270亿元
25.06.2015 12:2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我国社会保险费率高,素来为外界所诟病,企业希望“减负”的呼声一直很高。
就在今年年初,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专门对此作出解释:“我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其他4项社会保险的费率之和约为12%,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近年来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失业保险基金有一定结余,我们也有比较强的支撑能力。未来工伤保险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将在总体上予以降低。”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今年3月曾这样表示。
时隔3个多月后,调低工伤保险费率、生育保险费率的“允诺”如期兑现。本次国务院会议表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为企业减负的定向调控重要举措,有利于稳增长、促就业。”这是继2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后,再次调低社保费率。
如果以上政策能够顺利落实,那么“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这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大红包”。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5.06.2015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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