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周六1741人参加教师资格证“国考”

11.03.2016  14:34

  本周六,我市将有1741人参加教师资格证“国考”,241人参加教师资格证省考补考。

  记者昨日从鞍山市招考办了解到,辽宁省201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省考)补考将于3月12日进行。鞍山市国考报名考生共1741人,省考补考报名考生241人,全市共设三个考点(分别为24中、27中和51中),国考共58个考场,省考补考共5个考场。

  在考务管理方面,此次考试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的一律回避。如有隐瞒不报、应回避者参与考试工作或有意安排此类人员参与考试工作的,将追究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在防止高科技作弊方面,各考点将配备电子监控巡查系统、无线电信号干扰器、金属探测仪等技防设备。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各考点将安排专人负责技防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此次考试,将严格执行“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根据考务管理规定,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监考人员实行轮换组合制。每半天轮换一次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的轮换由市招考办建立监考人员数据库,用计算机统一编程,由市派监察组长于上午和下午开考前随机编排,确保每半天考场内二人组成的监考小组不出现重复现象。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调换考场,一经发现,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考生座位每半天轮换一次。座位号必须按省招考办提供的每科考生座位示意图贴好。考生按号就坐,不按规定粘贴座位号视为监考人员违纪。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录在诚信档案内,二年内不得参加此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