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会所换老板 1700元预存卡就废了?(图)

31.05.2016  11:18

  李先生出示自己所办的花溪汇预付卡

  

  “优惠!存1000元送200元!”这样的促销活动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也经常在一些消费场所出现。然而,存钱办卡后,却不让用了,遇到这样的事儿,您说闹心不?最近,家住铁西的一些市民就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儿:花溪汇温泉会所换老板,原来的优惠卡不让用了!

  洗澡一次仅13元挺合适

  5月30日,家住铁西的李先生给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出示了两张卡,一张是会员卡,一张是洗澡卡。这两张卡是他在沈辽东路附近的花溪汇温泉会所办的。李先生说:“洗澡卡相当于门票,进一次划一次,谁都可以用这张卡。我的洗澡卡价值650元,可划50次,相当于一次13元,非常便宜,相当于单买门票的半价。另一张会员卡是消费卡,办卡优惠是存1000元送200元,可享受奶浴、搓澡、按摩等服务项目,消费一次划一次卡。”

  李先生觉得这两张卡都挺实惠,“说实话,这个会所还真不错,人也挺多。”从2015年初办卡后,李先生一直在这家会所消费。在消费卡即将用完时,李先生又赶上了会所的促销活动。

  储值月余被告知卡不能用

  两个月前,会所搞促销活动,很多老顾客参与了活动。活动的内容仍然是“预存送”,也是存1000元送200元,此外还额外送一些洗浴用品。李先生卡中的余额恰巧快用完了,于是又存了1000元。

  “3月份存钱之后,等我5月份再去,会所前台的服务人员却告诉我,卡不能用了,原因是换老板了,店里也进行了重新装修。我当时就傻了,这卡可是刚存不久的,卡里还有1200多元,再加上约500元的洗澡卡,一共1700元左右,快赶上我一个月的退休金了!”

  会所易主后须充值买新卡

  和李先生有相同遭遇的大约有一百人。李先生从其他消费者那里得到答案:“换老板前,没有任何通知,也没人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后续工作,说不让用就不让用了。”

  李先生很气愤:“我跟会所前台要了原来老板的电话,想讨个说法,但打了多次,一直关机。”李先生十分不理解,“我到前台查询,前台能查到我卡里余额,说明前后两个老板有交接,只是对消费者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既然要易主,为啥前不久还搞活动?”前台的服务人员表示,如果办新卡,可以让李先生享有原来的优惠,即存1000元送200元,此外,还有办洗澡卡额外赠送15次等等。

  昨日下午,记者和李先生一起见到了会所的负责人白先生。白先生表示,自己只是租了房子,跟原来的老板没有任何接触。现在为了留住老客户,可以给他们一些优惠,原来的店是两码事,只是店名“花溪汇”三个字一样,营业执照完全不同,所以原来的卡不能用。“我们出于人性化考虑,可以抵一些款,但是得充值办新卡才可以。”白先生说。

  消费者买的是服务不是老板

  李先生认为,这个会所离自己家很近,所以才办了卡。现在还想在这里消费,但卡里有这么多钱,如果再存,以前那些钱不就白瞎了吗?再说,遭遇了这么一出,即使优惠再大,也不敢相信了。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沈阳市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修滨。他表示,这属于预存式消费,本身存在着风险,但不能因为换了老板,预存卡就不让用了。消费者买的是服务,不是老板。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消费者应该跟会所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联合起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宁玲文并摄

  辽宁新“消法”叫停

  预付卡“霸王条款”

  消费卡到期,服务终止余额不给退;转让会员卡要交纳转卡费……《辽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施行,许多行业的“霸王条款”6月1日起将被明令禁止。

  新《条例》规定,双方签订服务合同,约定消费期限,时间到了服务可以终止,但是消费者预付卡中未使用的金额应当予以返还。因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消费者付出了多少金钱,就接受多少服务,卡内剩下的钱,消费者没有享受到服务,应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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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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