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有力化解用地难题 国务院奖励建平县67公顷用地指标

11.05.2018  22:43

  建平县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多措并举,统筹兼顾,有力化解用地难题,被国务院列为2017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的市、县”之一,并奖励建平县2018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7公顷。

  近年来,建平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从严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法规政策规定,所用用地项目均经县规划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实施供地,并通过对已供用地开竣工情况全面核查和建立用地供后监管体系等手段,对全县依法出让和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开竣工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和投资强度等进行严格监管,有效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规范了土地开发市场秩序。2017年全县在建项目的开竣工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和投资强度等均达到规定标准,未出现闲置、低效用地情况。

  为确保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建平县国土部门狠抓用地选址关口,在项目用地选址时,积极引导用地企业选择存量建设用地开展项目建设。2017年该县共出让、划拨土地63.4242公顷,其中,存量土地面积达到62.8408公顷,既缩短了企业办理用地手续的时间,保障了企业及时开工建设,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该县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需求,有效破解了用地瓶颈。建平县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原则,全力推动棚户区改造和小城镇开发项目建设,通过鼓励提高开发容积率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城市改造项目的节约集约用地水平。2017年,全县城市改造用地规模2.5692公顷,建筑规模4.8815万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5%左右,在同等用地面积下,建筑面积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切实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针对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的实际情况,建平县加强和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不断创新矿山环境治理机制,逐步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的力度。通过整合,全县矿业布局更加合理,大大减少了土地和矿产资源浪费。建平县用收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确保矿区环境达到地质灾害隐患消除、水土流失有效遏制、已破坏土地可耕作利用的治理目标。2017年共治理生产矿山4座,总面积11.6公顷,成功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3个,争取总投资23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