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大东分局在全区开展企业事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26.10.2015  14:42

      为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环境行为,强化企业环境社会责任,推动企业自我约束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护群众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近日,沈阳市环保局大东分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环保局全面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全区开展了企业事业年度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截止日前,对首批共58家企业送达了《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告知书》、《代为公开申请》以及《企业事业打完环境信息公开表》,要求企业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环境信息。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必将有效推动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工作,同时也为公众参与与监督大东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