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里卖“私房菜” 须办许可证

30.09.2015  07:36

  新法速递

  “十一长假”将至,一大批新法新规也将在10月起正式施行,咱们的衣食住行都将有新改变。都有哪些新规呢?记者帮您提前梳理。

  网上售“私房菜”,须办许可证

  新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也就是说,明起,对商家的食品经营管理有了新要求,在“朋友圈”等网络、客户端售“私房菜”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这一法规的正式施行,将影响数量庞大的自制食品卖家。

  此外,新法对保健食品施行注册与备案管理,要求保健食品的说明书内容真实,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药监管部门注册,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网络促销”违规将被查处

  新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双11”“双12”等电商促销大战想必都不陌生,但自10月1日起,电商“大促”中,如果出现“预售不享7天无理由退换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将被查处。

  《规定》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