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壮在线解读《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30.10.2015  16:14
    《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8月28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广泛宣传《条例》,大连市气象局副局长陈希壮做客中国大连“在线访谈”节目,全面解读《条例》相关规定。
    访谈首先介绍了《条例》出台的必要性,《条例》中规定气象灾害的定义,以及政府、部门和基层、公众等各法律主体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法定职责。访谈详细解读了气象灾害普查与评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气候可行性论证以及大风、暴雨、暴雪、冰冻、雾、霾、雷电等气象灾害的预防措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和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预防相关规定。介绍了气象灾害监测设施、队伍建设和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信息传播的规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以及市政府部门、基层单位和个人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法定义务等《条例》中的主要法律制度。
    政策法规处处长朱晶、副调研员赵冬艳也一同参加了此次在线访谈活动。(作者:赵冬艳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宋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