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区域将获生态补偿

06.11.2017  10:04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王晓婷)日前,沈阳市出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相关实施意见,将研究开展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工作,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沈阳市将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今年完成全市生态保护对象划分。全市建立健全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体系,探索在符合条件的湿地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今年年底完成全市重要河流敏感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区、重要生态功能湖泊及水库等生态保护对象的划分和范围划定,明确各生态保护对象的保护者和受益者,制定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

  生态保护红线方面,2018年年底前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实施细则。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动受益方(地区)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地区通过协商方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进全市跨行政区域河流出区断面水质超标补偿工作,研究开展沈阳市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工作,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