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古塔法院发出全市首份人身保护令

23.05.2018  14:07

  近日,根据申请人王某的申请,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为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发出了本市首份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王某起诉其丈夫即被申请人张某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二人一直分居。期间,张某多次到申请人单位及住所纠缠、骚扰申请人,最为严重的是曾对申请人进行殴打,致使其致左耳鼓膜穿孔。古塔法院认为,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所进行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符合发出人身保护令的条件,裁定禁止张某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张某跟踪、骚扰、接触王某。

  主审法官在向张某发出人身保护令的同时,又做了耐心的思想工作,严正告知其如果违反法院的人身保护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劝导其珍惜生活,莫因冲动误入歧途。

  人身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亮点,为许多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撑起了“保护伞”,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董英男 赵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