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划定10处生态保护红线区擅自开发将追究刑责

09.01.2015  16:29

  日前,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沈阳市第一批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划定10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区域内严禁焚烧落叶、烧荒、露天烧烤、私搭乱建等行为。

  而近期公布的《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中,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调整以及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土地利用、开发建设等活动进行都有严格要求。今后,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擅自开发建设或被追刑责。

   水源保护区等五类区域设为红线区

  所谓的生态红线是指:经市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范围界线。生态保护范围就是划定出具有保护生态资源、维护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作用的,需要进行保护的区域。

  沈阳第一批生态红线规划图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这些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分布在康平、法库、沈北、浑南、苏家屯、辽中、新民等郊区县,包括自然保护区、重要河流、湖泊等五大范围,面积1002.08平方公里。

  沈阳市环保局表示:“按照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计划,今年将继续开展重点流域、生态廊道、城市公园和绿地防护带等生态红线调查和划界,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预计生态红线区面积将占沈阳总国土面积的25%以上。”

   严重违规将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对影响主体生态功能的建设项目应当有计划地清理或者迁出。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应当限期治理。

  造成重大污染或者生态破坏,导致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行为包括:

  (一)焚烧落叶、烧荒、露天烧烤、私搭乱建等行为,由行政执法部门给予处罚。

  (二)放牧,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三)砍伐林木,毁草开垦,陡坡开垦,捕杀、采集野生保护动植物,捡拾鸟卵,采集野生药材等行为,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四)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等行为,由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五)私自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等行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六)新建排污口,排放污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等行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七)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10处红线区

  卧龙湖

  仙子湖

  獾子洞

  五龙山

  棋盘山

  石人山

  白清寨

  沈西北防风阻沙带

  4道号水库

  三台子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