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多举措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06.08.2015  13:55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明确了财政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并从政策倾斜、能力提升、机制创新、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支持措施。
  进一步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倾斜力度。一是建立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补贴政策。从2015年起,各地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资金,加上支持种粮大户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构建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机化扶持政策,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选择部分关键环节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机合作社优先给予补贴等。三是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扶持力度。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等扶持农业生产类资金,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效好的省份重点倾斜,加大绩效奖励力度。
  着力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提升适度规模经营能力。一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明确条件,扩大范围,规范程序,将更多的财政支农项目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承接。二是创新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优先支持从事粮食等规模化生产的合作社发展。大力推广与金融社会资本合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政府购买服务等有效措施。三是扶持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发展。四是支持农垦发挥适度规模经营排头兵作用。
  支持引导有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二是创新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引导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或农民合作社以“订单农业”等方式实现规模经营。鼓励承包农户开展联户经营,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动集约规模经营。三是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四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规模经营,鼓励农业规模经营者向二三产业延伸,推进农牧结合和草畜配套,发展林下经济等。五是加强财政与金融的协调合作。推动组建以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性担保机构,灵活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增信、创投基金等方式,帮助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改进和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一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成绩突出的地方和经营主体的奖励力度。二是加大财政支农信息公开力度,将政策信息准确地传达至政策对象及有关群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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