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局多措并举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25.09.2018  19:15

为保障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沈阳市食药监局通过实施,逐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规范监管。制定出台《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标准及检查要点表》和《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监管工作。实施《沈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对小作坊卫生环境提出具体要求,促进小作坊产品质量提升。

二是注重引导。启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发放工作,召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培训会,加强指导并引导小作坊通过升级改造达到许可条件,向所在地的区、县(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当地审批大厅申报许可。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760张。

三是严格检查。自2017年12月以来,组织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两轮全覆盖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378人次,重点检查小作坊公示明示、环境卫生、进货查验等方面情况,发现个别小作坊存在健康证明过期、卫生较差等问题,已责令其立即改正,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

四是加强抽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今年以来共抽样小作坊食品361批次,其中合格349批次,合格率为96.7%。对于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的小作坊,接到检验报告后立即转区、县(市)局,由相关区、县(市)局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被抽检业户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