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天偷20多部苹果手机失主都是女性

18.05.2016  13:08

  23天盗窃苹果手机20多部,价值超过10万元。看守所里,44岁的佟某称,自己作案的时间大多选在下午2至3时,目标都是沿街门店的女店主或者女顾客,得手后以1000多元的价格卖到地摊。

  目前,犯罪嫌疑人佟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6年3月22日,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马路湾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市民报案,自称在吉林路一家美容院里做美容时,苹果手机被人盗走,价值7000多元。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近期在和平区其他门市店铺连续发生多起手机被盗案件,作案手法非常相似,并且,“只丢苹果手机,被盗的不是门市的女店主,就是女顾客。”

  据多位报案人称,怀疑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中年高个男子,戴着帽子和太阳镜。

  “就是这个人来店里,要了张传单,我就转身给他拿。他走了,我再找手机,就已经不见了。”一位被盗的女店主说。

  同时,警方调取了一些门店的监控录像。其中一段监控录像显示,在一家门市店铺的柜台前,戴着帽子和太阳镜的男子与柜台后的女店主交谈几句,随后女店主转身拿一张名片递给男子。就在女店主转身时,男子伸手将回台上女店主一部手机拿在手中,揣进自己的衣服兜里。画面中,男子动作并不迅速,但是很轻,比较自然,丝毫没有引起女店主的注意。随后女店主转回身后,将名片递给男子。男子自行离开。

  警方调取路面的监控录像又发现,这名男子出门后骑上自行车到十字路口,先右转,然后走不到10米后再调头回来,一些,再左转。

  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一眼看出,这名男子这样走的目的,是躲避路面上的卡口监控摄像头,“他自认为监控摄像头下右转后,警察沿着轨迹就会调取下右转后下一个路口的摄像头了,而他在下一个监控摄像头拍到他之前就转弯了,以为我们就找不到他了。”

  虽然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较强,但是仍没有逃过警方的追查。经过大量走访摸排,44岁的佟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内。

  佟某有三次前科,最后一次前科是因为盗窃罪入狱4年6个月,2015年10月刚刚出狱,出狱后没有正经工作,外貌特征与犯罪嫌疑人非常符合,且形迹十分可疑。

  4月15日,警方在掌握了证据后,将佟某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佟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过警方核实案情,从3月22日至4月15日,短短23天里,佟某盗窃20余起,偷窃苹果手机20多部,涉案价值超过10万元。

  昨日,看守所内,佟某称,自己偷来的手机都是在铁百地区一些摆地摊收售旧手机的地方销售,“我拿去的手机都没有配件,人家也心里明白得很,所以一个苹果6也就能卖1000多块钱。”

  “女的防范意识差,而且如果被发现了,我是男的,也不能把我咋地。”犯罪嫌疑人称,“想防范被盗,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手机拿在手里,或者随手揣兜,别露在外面,更别随处乱放。”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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