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积极开展蓝天行动工作

19.06.2015  17:14

自5月18日大东区蓝天行动大会顺利召开,启动蓝天行动工作以来,大东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按照《沈阳市大东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或各司其责、或协同联动,全面推进大东区蓝天行动工作。

环保大东分局组织各有关部门签订《大东区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共签订责任状44份。组织区内45家燃煤锅炉企业与环保产业集团签订合作协议,购买第三方服务;大东区发改局、汽车城经发局已按照《沈阳市重点污染、搬迁企业名单》,针对重点污染、搬迁企业制定了限建、限批工作实施细则;大东区教育局和大东区卫生局分别针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制定了煤改清洁能源整改计划;大东区建设局和汽车城建设局制定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的措施,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纳入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大东区建设局、区规划局和汽车城等相关部门正在联合制定建设生态湿地复合绿楔氧源通道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大东区房产局已向市房产局上报了大东区拆除燃煤锅炉工作计划,2015年完成拆除15座锅炉房,共计23台燃煤锅炉;行政执法大东分局、汽车城执法大队已制定完成禁烧工作方案,并加强了对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落叶等行为的监管;大东区服务业委和环保大东分局以联合制定了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大东区工商局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油品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城管部门制定完成《环卫扫保规范》,严禁焚烧树叶、垃圾等清扫废物;交通大东分局重新制定了严格的公路扬尘治理方案,升级换代更先进的公路清扫设备;各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环保义务监督员的招聘工作,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绿色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绿化工作和经费安排正在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