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总大幅增加服务职工和下拨基层经费比例

02.11.2015  15:16


  日前,沈阳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决定,下拨经费2400万元,支持所属11个区69个项目实施。此举标志着帮助企业和职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沈阳市总工会优化支出结构,改进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实施。
  《意见》将服务职工经费从43%增至65%,下拨区和开发区经费由15%增至24%,资本性支出经费由过去的33%降至18%,年度经费结余也大幅度下调,仅占总收入比例的5%。以明确的《意见》规定大幅度增加服务职工和下拨基层经费比例,这在辽宁省工会系统尚属首例。
  目前沈阳市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意见》的适时出台,其宗旨就是要推动工会工作重心下沉,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服务职工,减轻职工因企业经营困难对生活产生的影响。”沈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拨区和开发区经费比过去增加了9%,区、开发区总工会的年度经费将增加2400万元,增幅达60%。为保证基层将调增的经费真正花在服务职工的刀刃上,沈阳市总明确规定,增补的经费全部按照“项目制”补助和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不搞平均分配,不吃“大锅饭”;同时,要求各级工会依据突出工作主题、项目独立完整、适应广大职工需求、能够产生较好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标准,按照“认真筛选、择优申报”的原则,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