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9个月全省大气平均达标天数同比增加6.6%

27.10.2018  12:21

  今年以来,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月至9月,全省大气平均达标天数为217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9.7%,同比上升6.6%;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37微克和每立方米66微克,同比分别降低14.0%和14.3%。

  “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终期考核中认定我省考核等级为良好,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获得感明显增强。”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杨玉东表示,2016年至2017年,我省已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1.3万余台。今年,我省确定拆除县级建成区和工业园区燃煤小锅炉2503台,目前除个别供暖锅炉保留外,其余锅炉已基本拆除完毕。此外,今年以来,省环保厅加强了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重点污染源按计划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促使燃煤供暖锅炉提标改造;联合住建、交通等部门,在14个市开展了工地扬尘、施工扬尘、运输扬尘以及餐饮油烟的督察专项行动等。

  秋冬季秸秆焚烧是我省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严控秸秆焚烧,我省出台了《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省环保厅在重点时段,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要求各地区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发现问题及时问责。

  致力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多个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近日印发的《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围绕控煤、治企、管车船、降尘、控秸秆、强科技、抓重污染天气应对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8项行动,制定了39条具体措施,并逐条落实到各市和各责任单位。此外,今年,12个省直部门还联合印发《辽宁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重点和问题削减目标。我省还出台了《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加强镁产业污染整治制定强制性标准。目前,省环保厅制定的《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解决好冬季燃煤污染一直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方向。未来三年,我省将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将其作为大气治理的治本之策。继续拆除燃煤小锅炉,2020年之前,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以外,力争拆除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范围内的燃煤供暖锅炉,除确需保留的调峰和备用锅炉外,也将全部拆除。对能耗、安全、环保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将逐步关停,最大限度减少燃煤污染。我省还将对保留的锅炉逐步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监管以确保达标排放。同时,加强散煤治理,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逐步推广洁净煤和环保炉具。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逐步取缔散煤销售网点。我省将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力度推进核电、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工程项目,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大气污染防治越到后期越需要攻坚。”杨玉东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建立大气污染科学决策指挥系统,通过数据厘清我省大气污染的主要矛盾,由易到难逐个解决,通过科学决策、精准治理,使我省环境空气质量逐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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