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冬病夏治要用五剂药方

21.03.2016  09:46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2015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多次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必须坚持“冬病夏治”。当前,各地的供暖季陆续结束,上一年度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也基本告一段落。各级环保部门在总结上一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应及时推动“冬病夏治”工作的全面铺开。

开展“冬病夏治”,最关键就是要抓住大气污染防治的源头,充分利用从现在到下一个供暖季来临之前这一段时间,从推动清洁型煤普及、加强散煤流通渠道监管、强化集中供热源和工业企业(高架源)污染治理入手,突出属地政府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挥环保部门统筹和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对于大气污染治理,笔者在此开出“冬病夏治”的5剂药方。

第一剂药方,突出散煤污染治理。数据显示,1吨散煤燃烧排放相当于5吨~10吨电厂燃煤排放物。取暖用散煤基本为低空排放,在取暖季对空气污染的影响大,局地小环境更为突出。北方地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点和难点之一,就是对取暖散煤的管控。农村地区的散煤点多面广,群众对清洁型煤认可度还有待提高,加之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散煤污染的防治难度很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散煤治理。

要注重引导,大幅度提升清洁型煤的入户率。继续推广清洁型煤,总结各地型煤推广近3年的经验教训,充分利用好从现在开始到下一个供暖季来临之前近8个月的关键期。完善型煤生产企业布局,增加供应量。地方政府应加强政策支持研究,筹集财力予以充分保障。就国家层面而言,应从全局出发,考虑到地方差异,出台因地制宜的政策和补助措施。同时,推动特大型城市加大对周边城市的扶持力度,力争实现型煤推广区域政策的一致化。

要强化检查,堵住劣质煤流通渠道。在很多农村地区,售煤点遍布。由于消费价格是主导因素,致使“店前摆放优质煤应付检查,店后储存劣质煤以供销售”情况较为普遍。在国家取消煤炭经营许可制度后,强化煤炭经营的事中事后管理非常关键。因此,国家要加大对地方政府在煤炭流通管控方面的督查力度,督促地方政府加强管控。尤其是取暖季前的几个月,地方交管、工商、质检、发改、公安和环保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劣质煤的流通。

第二剂药方,强化对集中供热企业和设施的监管。近几年来,各地环保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检查中多次发现,本应是大气污染治理主力的集中供热源,却成了最大的污染源。燃烧劣质煤、环保设施缺失等问题突出,急需引起重视。对此,要强化政府引导,由地方政府联系大型煤炭企业,对接优质煤产地,采取提前储备、集中采购等措施,为集中供热设施提供质优价低的煤炭。要实现在线监测设备全覆盖,确保污染物排放信息全公开。国家要加大督察和扶持力度,严令地方政府在下一供暖季来临之前完成这些工作。要提前动手,将过去一段时期已经发现存在问题,但因处于供暖期无法整改的供暖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督促其在下一个供暖季来临之前按要求完成整改。

第三剂药方,实施分策治理,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针对规模企业和“小散乱污”两种企业,要进行分策治理。要高标准要求规模企业进行污染防治,力争能源清洁化,有条件改气的企业要推进改气工程。继续探索推进煤炭高效集中利用,实现近零排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探索引导企业调整生产计划,力争在冬季可能出现雾霾天气时降低生产负荷,或者将检修工作调整至这一时期。要加大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力度。在“小散乱污”企业退出中,国家对涉及的土地手续、人员安置、集体利益保障等诸多方面要予以关注,出台指导意见,给予应有的支持。省级政府应出台具体的扶持和引导措施,帮助有关地方加速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淘汰力度。

第四剂药方,有效借力媒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近年来的大气污染防治实践表明,媒体监督的作用十分突出。凡是媒体曝光或者公开的环境违法问题,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都会高度重视,并加以整改。在“冬病夏治”工作推进中,各级环保部门在充分借力于媒体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导媒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与媒体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主动公开相关环境信息。不藏不瞒,让媒体充分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计划和推进进度,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要与媒体形成良好互动,让媒体充分理解环境保护工作所处的历史阶段,了解环保部门尤其是地方环保部门所处的环境及所付出的努力,共同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要坦然面对媒体监督,对不实或恶意报道积极以事实回应,并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予以回击。

第五剂药方,突出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要制定分工方案,将相关职责明确到各职能部门。尤其是要将“冬病夏治”的一些有效举措分配至政府各部门,让各部门清楚自己的责任并落到实处,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任务在下一供暖季来临之前完成。

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牵头职能部门,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污染源十分清楚,对“冬病夏治”的关键点十分清晰,因此,要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以散煤、供热集中源、高架源为关键点,继续深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探索交叉执法、双随机检查等执法新模式,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并注重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