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三项制度”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

06.12.2014  03:56

  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建立三项制度,实行全程“双管”,大力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建立限时报到制度,明确“双向责任”。兼顾社区党组织的承接能力,组织在职党员分两批进入社区报到登记,确保单位党组织“送到位”、社区党组织“接进来”,保证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率;通过各区(市、县)建立的“三级联络服务机构”,具体承接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社区党组织围绕服务民生、扶贫帮困等需求,为在职党员做好“岗位衔接”。

  建立监督落实制度,加强“双重管理”。在积极引导在职党员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建立社区党组织与单位党组织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实时反馈在职党员有关情况。单位党组织则指定专人负责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主动听取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表现的意见建议,跟踪指导在职党员发挥作用。

  建立优先表彰制度,实行“双重激励”。建立健全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由社区党组织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及时反馈。在职党员晋级晋职、评先树优时,单位党组织将充分参考社区党组织的评价意见。各地各单位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同时提交社区党组织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