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警给你算一笔斜穿马路的细账

20.12.2017  10:51

  自本月15日起,对行人斜穿马路、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全市交警部门通过采取持续宣传、开展强势整治、进行警示教育和实行违法行为抄告以及纳入诚信系统等行动举措以来,我市对行人斜穿马路、闯红灯违法行为的治理做法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网民TT说:“希望以后和车一样进行常态化。终于不用再让外国人说我们素质差了。先针对火车站兴工街高新区软件园万达等人员集中地段开始,影响力大效果显著。给交警365个赞”。网民云中霞说:“维护城市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更为家人负责。”网民只有你才能读懂我说:“对呀!整治下是对的,特别有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识,觉得开车的必须礼让行人。如果都养成习惯了,就差那几分钟吗?只要我们都文明开车、文明走路,会避免不少交通事故。

  关于行人斜穿马路和闯红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大连交警部门还专门算了一笔成本账。

  今年3月15日09时30分,姜某(男、27岁)因横穿中山路未走过街安全设施,被张某所驾驶车辆当场撞伤致死。经交警部门裁决,姜某负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按照赔偿来算:姜某,27岁,非农业集体户口;其妻:赵某,27岁;其女姜某(2014年出生),死亡赔偿金:35889元×20年=717780元(死亡赔偿金按20年计算),丧葬费:3469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女儿姜某3周岁):(15年×25824元)÷2人=193680元(被扶养人未成年的抚养至18周岁)。如不负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得到赔偿为946155元;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得到赔偿为283846.5元(按3:7比例);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得到赔偿为473077.5元(按5:5比例)。本案中,姜某属于负主要责任,因此他所得到的赔偿金为283846.5元。一个27岁的人,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得到20多万元的赔偿又能干什么?如果没有这起交通事故发生,按他活到70岁计算,他所挣的钱应该是这20多万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从网上综合情况看,除对行人斜穿马路、闯红灯的违法行为赞同整治外,也有不少网民提出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要持续强化治理。交警部门表示,对这两种违法行为,已经纳入2018年交通管理工作重点,不仅要持续开展,而且要形成常态,目的就是全面强化广大市民群众的文明安全出行素养,建设与大连文明城市相匹配的文明交通新秩序。希望全市人民都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切实做一个遵章守法、安全出行的文明市民。经统计:连续两日来,交警部门在33个行人斜穿马路、闯红灯违法行为多发点段开展整治行动,共发放文明安全守法倡议书27200余份,劝导教育行人1862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510人,抄告违法行为人122人。有力强化了行人文明安全出行意识,提升了文明交通素养。

  中山大队从12月18日起,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在全辖区内开展《行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天遇到了比较多的阻碍,有些横穿马路的行人根本不理解。对交警的执法工作颇有微词。不过随着整治行动的开展,市民确实逐步认识到了横穿马路的危害,这一点从12月19日的早高峰能明显感觉到。就拿友好广场东口来说,横穿马路的现象明显减少。但一些特殊情况也确实存在。12月19日早上7点50分左右,一位年龄接近80岁的老大爷准备在友好广场东口横穿马路,这时,我们的民警立即上前拦住大爷,横穿马路本身就危险,更别说大爷这个年纪身体反应各个方面还要更迟缓一些,就更加危险。可大爷告诉民警他的膝盖有骨刺,根本走不了楼梯所以也就走不了地下通道。面对这种情况,民警先是耐心解释这样横穿的危险性,然后民警背着大爷从地下通道过了马路。之后给大爷家属打电话,告诉家属大爷这样自己横穿马路的危险性。家属表示已经劝说大爷多次,可老人家性格比较倔,偏要自己出来。民警怕大爷冻着,把大爷带到宣传车上看了短视频并跟大爷解释危害性。不到二十分钟,大爷的儿子来到友好广场对民警表示十分感谢,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大爷也终于明白自己的做法很危险,并表示以后不会再这样做了。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安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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