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关于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30.03.2017  09:51

  据大连市纪委消息,按照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安排,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执纪审查力度,近期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规案件,现将其中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助理工程师孔繁明,2016年9月,接受某工程公司请托,先后两次私自用配置的钥匙进入本单位专家室盗取项目招投标专家组名单,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5万元。同年10月,孔繁明还先后两次到专家室盗取招投标专家组名单。2016年12月,孔繁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高新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赵萍,在高新区龙头分园土石方工程决算付款时给予当事人帮助,并索要人民币15万元;为某公司承揽高新区有关工程及拨付工程款时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技术负责人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2016年12月,赵萍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中山区地税局管理八科原副科长(人民路第一税务所副所长)兼人民路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杜家,在办理审核某公建房产税业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情况下而予以审核通过,致使该处房产少缴纳税款人民币26万多元,并先后收受好处费人民币10万元。2016年12月,杜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以上通报的3起典型问题,只是本市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一部分,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和改善,制约了大连市振兴发展大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夯实责任,强化担当,大力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切实把营商意识、营商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作为、不担当等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为我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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