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连续两年获农业部表扬

18.01.2018  11:51

  “2017年,我部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对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按季度进行了四次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你市生产基地和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全年平均抽检合格率分别为100%、100%、99.7%和97.0%,总体水平相对较高,位居全国前列。望今后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保持良好势头,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日前,农业部致信肖盛峰市长对大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高度肯定。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连续两年获得农业部领导致信表扬。

  近两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农委始终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主攻方向,坚持质量兴农,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提升监管能力,着力开展“五大行动”,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市民安全消费提供重要保障。

   “固本”行动

  农安协管员配备到村

  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85个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基础上,聘请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1026名,农安工作网格化由乡镇延伸到村。为县乡监管站配备95台高性能农药残留速测仪,并赴基层一线开展了2轮8场培训班,培训85个乡镇检测人员105名,全市基层检测数据实现网络传输和汇总分析。建立委托代宰协议和日常监管责任人制度,全市共签订委托代宰协议书310份,落实乡镇监督所屠宰场日常监管责任人66人。加强肉品品质检验员培训考核和备案管理,2017年累计开展肉品检验员培训4次133人次,对通过考试的新增肉品品质检验员予以登记备案管理。在瓦房店市开展猪牛羊肉品屠宰环节冷链配送试点,辖区内所有集市、农贸市场、超市等肉食品销售点,学校食堂、饭店等餐饮单位均由有资质的屠宰企业进行统一配送。

   “清源”行动

  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达13个

  全年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52个、绿色食品35个,超额完成全年计划,三品总数达到779个,认证总面积稳定在全市耕地果园面积65%以上。坚持认证与监管并重,全面强化退出机制,对年检不合格和违法使用标志的企业,取消其标志使用权,有力维护了优质品牌的社会公信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得利寺大樱桃已正式获得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全市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数量达13个,同时,开展大连苹果、大连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大连大樱桃已完成公示,大连苹果正在公示。金州大樱桃等8个产品入选2017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全市有8个农畜产品被认定为辽宁名牌农产品,19个产品被认定为大连市名牌农产品,辽宁名牌农产品新认证数量及累计数均居全省各市首位。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金州大樱桃)、普兰店区星台街道葡萄沟村(巍霸山棚桃)被农业部评为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全市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总数达到34个。

  “净流”行动 规范化管理农资店、生产企业加大新《农药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宣贯力度,印发宣传材料5万份;利用两年时间,对1435家农药店进行了经营条件审查,培训从业人员近3000名,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农药经营秩序。积极推进兽药追溯试点工作,8家重点兽药经营企业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将全市278家兽药经营企业纳入2017年全市兽药经营追溯体系管理。开展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全市共有110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实现备案,有5家饲料生产企业因不符合年度备案条件不予备案。“扫雷”行动立案数量、处罚力度居全省前列依托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协调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共定量监测农畜产品样品4660个,开展速测12万余个,对定量检测不合格样品全部进行追溯调查,并下发检测通报6期。以“三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377个产品开展监督抽查,6家药残超标样品和生产单位被立案查处,立案数量、处罚力度居全省前列。采取“双随机”方式首次对全市102家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了生产记录执法检查,38家生产主体被下达责令整改书限期整改。

   “双创”行动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全面落实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全面落实。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分解31项任务指标,落实责任单位11个,市农委“创城”各项制度建设和规定动作基本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庄河市和旅顺口区被列为第二批国家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调整资金,给每个县30万元支持;创造条件,组织赴山东省和大洼县等先进地区学习取经;督促检查,跟踪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打造农安示范乡镇。以强化网格化管理为重点,在11个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打造做得实、学得了、推得开的示范典型,相关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