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局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29.08.2016  12:31

为加强大连市中药饮片生产、销售环节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近期,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整治行动以“四查”为重点:一是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合法性。严禁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中药饮片,杜绝利用改换包装等手段变相生产、加工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日前,药品稽查人员根据街头广告宣传单对西岗区长春路某农庄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农庄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三七、西洋参、藏红花、鹿角霜、板蓝根等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下架销售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停止经营药品行为。二是检查进货渠道。要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必须从有资质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购进记录,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到票随货同行,账和物相符。三是检查药品真伪。对近年来抽验不合格的中药饮片,容易利用人工增重、染色等手段进行掺杂、掺假的品种,易混淆品种以及贵重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进行重点抽样,严厉打击治假售假行为。四是检查非法设库。要求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利用检查时机建立供应商数据库,加大外埠供应商物流配送情况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设库行为。

整治期间,市局还将举办中药饮片真伪鉴别培训、监督拉练检查,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真伪鉴别能力和执法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