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

02.05.2017  23:00

2017年,大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培育和打造一批经得起检验的示范典型,树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业标杆,激励提升其他超市、其他业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带动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食品安全获得感,让百姓吃的更放心、吃的更安心。

一、创建标准

一是优化采购源头管理。超市采取“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等采购方式,保证生鲜肉全部来自合法屠宰企业,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购进的食用农产品100%实现源头可追溯,鼓励向满足供港肉菜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采购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超市引导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利用“二维码”标签等手段实现源头追溯信息化,方便消费者查询,源头追溯信息标签率要逐步达到70%以上。二是提升肉菜质量安全标准。鼓励超市参照供港肉菜标准,设立肉菜销售专柜,并参考供港肉菜检验标准对专柜肉菜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指标实施检验检测,实现与供港肉菜同标同检。三是实施肉菜质量安全公开承诺。超市在零售门店的显著位置以及专柜,设置公开承诺牌或者电子信息屏,向消费者承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源头采购管理、检验检测适用标准、选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方式、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保障质量安全措施等事项,明确承诺所经营的肉菜产品符合供港标准,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四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超市采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等科学手段,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管理,严防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鼓励超市取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二、创建要求

一要建立完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超市总部要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超市零售门店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要健全管理制度。超市要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查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库存食品定期清理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三要完善设施设备。具备与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相适应的贮存、陈列、销售等设施设备,做到分类贮存、陈列和销售,避免不同品种、不同来源的食用农产品混杂或者堆放,防止交叉污染。四要严格管控源头。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查制度,检查食用农产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超市要对首次签约的供应商100%进行审查,并对其他供应商每年确定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五要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定期检查并记录食用农产品运输车辆或者工具的卫生状况及温度控制设施运行等情况,查验并留存入场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感官检验,如实记录供应商、种养殖基地(屠宰企业)名称、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六要严管销售过程。针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卫生清洁、从业人员健康和规范操作、食品安全关键点控制等情况,进行部分项目或者全项目全流程排查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七要规范标签标识。要通过设置标签或者公示牌等方式,对食用农产品实施标签标识管理。八要彻底处置问题食品。经检查或者检验检测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用农产品,超市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在零售门店发布通告告知消费者,召回问题食用农产品。

三、创建措施

一是明确创建范围。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16年度65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及30家参与食品安全追溯试点单位中,选定家乐福、大商、乐购、华润万家、沃尔玛、华联等大型连锁企业的超市门店,以及麦德隆等32家超市,作为首批参与创建单位。参加创建的超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二是加强监督抽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参照香港农兽药标准对参与创建的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随机不定期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三是严格考核评价。10月份开始,市局组织考核小组对参与创建超市进行考核评价,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本着“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确定拟推荐为大连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通过媒体广泛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根据考核评价及公示结果,年内创建15至25家大连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择部分超市参加全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考核评价。四是实行动态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后续监管,对不再符合创建标准和要求的,将及时取消示范超市资格。同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交流和推广“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经营管理经验,指导食品零售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吸纳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的超市参与创建活动,推动示范建设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

2017年,大连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培育和打造一批经得起检验的示范典型,树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业标杆,激励提升其他超市、其他业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带动行业整体健康发展,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食品安全获得感,让百姓吃的更放心、吃的更安心。

一、创建标准

一是优化采购源头管理 。超市采取“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等采购方式,保证生鲜肉全部来自合法屠宰企业,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购进的食用农产品100%实现源头可追溯,鼓励向满足供港肉菜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采购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超市引导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利用“二维码”标签等手段实现源头追溯信息化,方便消费者查询,源头追溯信息标签率要逐步达到70%以上。 二是提升肉菜质量安全标准 。鼓励超市参照供港肉菜标准,设立肉菜销售专柜,并参考供港肉菜检验标准对专柜肉菜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指标实施检验检测,实现与供港肉菜同标同检。 三是实施肉菜质量安全公开承诺 。超市在零售门店的显著位置以及专柜,设置公开承诺牌或者电子信息屏,向消费者承诺肉菜等食用农产品源头采购管理、检验检测适用标准、选用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方式、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保障质量安全措施等事项,明确承诺所经营的肉菜产品符合供港标准,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超市采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等科学手段,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管理,严防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鼓励超市取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二、创建要求

一要建立完备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超市总部要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超市零售门店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要健全管理制度。 超市要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查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库存食品定期清理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 三要完善设施设备。 具备与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相适应的贮存、陈列、销售等设施设备,做到分类贮存、陈列和销售,避免不同品种、不同来源的食用农产品混杂或者堆放,防止交叉污染。 四要严格管控源头。 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查制度,检查食用农产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超市要对首次签约的供应商100%进行审查,并对其他供应商每年确定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五要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定期检查并记录食用农产品运输车辆或者工具的卫生状况及温度控制设施运行等情况,查验并留存入场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感官检验,如实记录供应商、种养殖基地(屠宰企业)名称、品种、数量等相关信息。 六要严管销售过程。 针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卫生清洁、从业人员健康和规范操作、食品安全关键点控制等情况,进行部分项目或者全项目全流程排查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七要规范标签标识。 要通过设置标签或者公示牌等方式,对食用农产品实施标签标识管理。 八要彻底处置问题食品。 经检查或者检验检测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用农产品,超市要立即停止销售并在零售门店发布通告告知消费者,召回问题食用农产品。

三、创建措施

一是明确创建范围。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16年度65家“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及30家参与食品安全追溯试点单位中,选定家乐福、大商、乐购、华润万家、沃尔玛、华联等大型连锁企业的超市门店,以及麦德隆等32家超市,作为首批参与创建单位。参加创建的超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是加强监督抽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参照香港农兽药标准对参与创建的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随机不定期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是严格考核评价。 10月份开始,市局组织考核小组对参与创建超市进行考核评价,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本着“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确定拟推荐为大连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名单,通过媒体广泛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根据考核评价及公示结果,年内创建15至25家大连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择部分超市参加全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考核评价。 四是实行 动态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后续监管,对不再符合创建标准和要求的,将及时取消示范超市资格。同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交流和推广“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经营管理经验,指导食品零售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吸纳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的超市参与创建活动,推动示范建设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