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委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30.08.2017  01:31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大政发〔2016〕67号)要求,大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经过遴选,决定聘任辽宁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外聘法律顾问,聘期三年。按合同约定,外聘法律顾问将为市民委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法律文书或者以市民委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为大连市民宗、宗教法治建设服务。 

  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大连市民委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重大举措,对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执法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具有积极意义,为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推动民族宗教事务走上法治化轨道提供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