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族教育工作呈现“三优先”特点

12.01.2015  22:54

  近年来,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教育摆上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将民族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凡涉及民族教育工作,保证优先考虑。各级政府制定实施教育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保障措施,把民族教育放在更加重要位置,保证优先考虑。在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时优先投入,在配备师资力量时优先安排。目前全市已经形成“政府主管、人大政协监督、教育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学校落实”的民族教育新局面。

  在制定与实施重大规划时优先考虑,在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时优先投入。市财政为市朝鲜族学校设立了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每年40万元。2005年以来,为朝鲜族学校拨付专项经费500多万元。为改善内地新疆班办学条件,将新疆学生人均经费由每年的0.8万元提高到1.4万元,伙食标准相应提高。教育部门还投资500余万元对新疆班学生食堂进行改造,为新疆学生全额报销常见病医药费,购买了人身保险。目前我市已接收新疆学生1551人,都享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本科率达95%以上。

  在配备师资力量时优先安排。为强化民族教育力量,除与其他教师一样参加计算机培训等活动外,还优先为从事民族教育教师搭建校本教研平台,推进校本课程培训。出台特殊政策,面向全国为朝鲜族学校选聘优秀教师,专门聘请兼职朝鲜语教研员、教育专家,保证朝鲜族学校师资力量。还选派民族教育行政、教研人员参加省内外各种民族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素质。社会各界力量也积极参与资助朝鲜族学校贫困学生,帮助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民族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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