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市质监工作倡导“标准为先”理念 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29.01.2016  12:12
       1月25日,大连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领导、全市部分名推委、质量强市成员单位领导、大连市质监局机关和基层领导干部及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大连名牌产品获奖企业、大连标准化资助奖励项目获奖单位、媒体记者参加会议。会议由大连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代刚主持,大连市政府刘岩副市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大连市质监局刘爱民局长指出,2015年全市质监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总局、省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工作创新年”的具体要求,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一是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助力“品质大连”战略实施。出台我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瓦房店市正式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联合全市22个委办局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印发宣传材料万余份;围绕推动产品升级,充分发挥标准引领规范效应;计量及认证认可工作服务民生能力不断增强,检验检测合作互动领域不断拓展。二是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保障“平安大连”建设。创新方式,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从源头上提升石化行业设备运行安全水平;扩宽电梯安全监管思路,保障群众乘梯安全,协调市内四区完成市政府15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315台高层弃管老旧住宅电梯维修改造工作;加大打假治劣力度,开展“双打”“质监利剑”“百日整治”行动,完成1098批次产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96.5%;创新执法与服务方式,开展“你点我查,你提我帮”活动。三是创新惠民利企举措,服务地方经济“回暖向好”。争取省局将大连局作为全省差异化放权试点,先后两次给予我市省级行政审批权限,全市近400家企业已从中受益;推进品牌孵化平台建设,大胆创新大连名牌产品、市长质量奖评价机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质量提升“互联网+”行动,实施“一照一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四是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履职能力。大力推进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刘岩副市长对“十二五”期间全市质监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充分认可了全市质监系统在落实大连市委、市政府“品质立市”要求、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
  刘岩副市长指出,过去的五年,大连市质监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机遇,聚焦加快建设“两先区”奋斗目标,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创新工作思路,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服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质量强市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在辽宁省率先在全部行政区域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在东北三省率先设立市长质量奖,跻身首批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行列。出台了《大连市质量强市发展规划》《大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办法》,标准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城市发展软实力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取得成效,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打“翻身仗”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开展了“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行动、“百千万”电梯专项整治及特种设备“百日行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和分类监管等活动,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全国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质监基础工作扎实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建规范、树文化、抓教育,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树立了“人民质检、服务于民”的良好形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刘岩副市长要求,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坚定发展信心,在既充满机遇又富有挑战的外部环境中,紧紧抓住新一轮振兴机遇,主动有所作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统筹做好我市质监各项工作。一是倡导“标准为先”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开展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全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夯实质量强市建设基础。二是运用标准、认证认可等手段深化电梯、锅炉、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执法打假和“质监利剑”行动,严厉打击生产加工环节各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三是大力深化质监事业各项改革,发挥检验检测优势,不断提升质监系统履职能力。
  最后,刘岩副市长强调,各地区要重视和支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地方质监部门要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发挥职能,主动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并在质监局指导下,圆满完成市区两级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共同为质监事业实现新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