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师获省岗位学雷锋学郭明义标兵称号

04.03.2018  06:56

王金海与郭明义合影留念。

  日前,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决定,命名20家单位(集体)为辽宁省学雷锋学郭明义活动示范点,18名同志为辽宁省岗位学雷锋学郭明义标兵,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获得辽宁省岗位学雷锋学郭明义标兵荣誉称号。

  12年为10多万学生义务普法

  王金海曾经是一名海军团职军官,2005年从部队退役后从事律师工作。在连续代理了几个未成年人的案件后,他发现,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环境对中学生的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几乎是一片空白,他十分急切地想要把法律知识讲给中学生听,让他们远离犯罪。于是,他主动联系学校要求作讲座,并定期到中学义务普法。在刑法知识讲座中,他以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常见的一些犯罪案例。

  从2006年5月至今,他先后到大连市50所学校义务普法200多场,受众达10万多人。

  每年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0多起

  按照规定,执业律师每人每年至少要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王金海平均每年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0余起,其办理的案件多次被大连市政法委评为年度“精品案例”。

  去年1月份,有三批20余名农民工来到大连市信访局,要求政府协调包工头给付他们拖欠一年的工资。如果不给付,他们就住在信访局不走了,有的还要采取过激手段。由于他们提出的不是信访解决的问题,王金海就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免费帮助他们打官司,最终全部胜诉,通过法律渠道帮助他们要回血汗钱。这些农民工由衷地说,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的无私奉献,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再也不上访了,要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律师不收费,但王金海在代理过程中做得比收费的案件还认真,因为他面对的是弱势职工、农民工和老年人,他决不能把法律援助案件办“”了,只有帮助他们打赢官司,才能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推动老年人残疾人乘三类公交享优待

  一直以来,大连市“5”“9”字头的公交车和地铁3号线一直不对老年人和残疾人施行优惠乘车政策,为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落实《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老年人、残疾人各项权利。2017年,王金海律师连续代理8个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先后起诉大连市交通局、大连地铁运营公司。

  虽然是“民告官”,面对的是行政部门,王金海律师并没有简单地想通过开庭,让法院判决交通部门败诉来解决纠纷,而是积极地做残疾人的思想工作,为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通过沟通、调解的非诉方式处理,推动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目前,大连“5”“9”打头的公交线路和地铁3号线全面执行对残疾人、老年人优待乘车政策,使得上百万老年人、残疾人受益。“一个好人,一份感动;一群好人,满城春风!”时代呼唤道德进步,公众期待好人社会。10年来,王金海律师坚持岗位学雷锋,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普法服务活动和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活动,以实际行动弘扬真善美,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实现了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公益追求,在广大市民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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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国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4万余辽宁金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