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拟实现村级专职环保员全覆盖

26.12.2014  16:21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和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管理,今年,我市在普兰店市和庄河市录用了190名专职环保员开展试点工作;明年,对涉农地区已开展环境连片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建制村,将设立村级环保员505人,并拟在2016年实现村级环保员全覆盖。

  今年,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参照我市“三员”进村的成功模式,制定出台了《大连市农村专职环保员制度及补助费管理办法》,要在每个建制村设立专职环保员,并对环保员的聘用、职责、管理、经费进行明确规定,使环保监管工作从市、县(区)、乡镇(街道)延伸到村屯,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四级联动环保监管体系。农村环保员补助费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执行,其中市财政承担60%,区市县财政承担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