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警察鸣枪示警 室内窃贼拒捕

30.10.2015  08:36

  本报讯  黑龙江人张佐罗与同伙在大连中山区一小区入户盗窃时,警察与巡防队员将数贼堵在室内,警察当场鸣枪示警,张佐罗手挥木棒拒捕,打伤一名巡防队员后逃走。两年后,张佐罗等人落网。由于张佐罗的拒捕行为,盗窃转为抢劫,今年10月20日,沙河口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对张佐罗判处重刑。

  张佐罗此前曾有过入狱服刑记录。张佐罗与吉林人杜刚等人组成专门入户盗窃团伙,从前年开始在大连等地入户盗窃。张佐罗等人有一套破坏防盗锁的专业工具,通常选择较为高档的小区住宅盗窃。去年7月31日,张佐罗、杜刚、张忠超在沙区一高档公寓将门锁破坏,进入住宅后盗窃现金2万元以及相机、摄像机、手机、手表、平板电脑、首饰等(赃物共价值82550元)。随后三人又在该公寓盗窃另一户,盗走现金3000元及笔记本电脑一台。该团伙先后在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等地猖狂入户盗窃,  张佐罗属极胆大妄为者。2012年5月28日上午,张佐罗与同伙丁志发、金承哲来到中山区老虎滩附近一小区住宅,用工具将门锁破坏掉,三人入户盗窃时被警觉的邻居报警,警察与巡防队员将三贼堵在室内,三名盗贼向门口冲击,一警察当即鸣枪示警。张佐罗被一巡防队员抓住胳膊后强行挣脱冲到走廊,巡防队员当即追赶,张佐罗在走廊操起一根木棒打伤巡防队员右手和面部逃跑。盗贼金承哲也借机挣脱警察控制得以逃脱,只有丁志发被当场抓获。根据丁志发的供认,张佐罗、金承哲被警方上网追逃。后来金承哲也被警方抓捕归案,丁志发、金承哲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刑。

  张佐罗明知自己被通缉,却并没有逃离大连,他与杜刚、张志超组成盗窃团伙继续在大连市各区频频入户盗窃作案,每次作案前由头目张佐罗选择作案地点,张佐罗在作案门前先用听诊器细心听室内是否有动静,再敲门试探室内是否有人,确定无人后由张佐罗用工具破坏门锁,盗窃到的赃款赃物由张佐罗负责保管以及分赃、销赃。杜刚、张佐罗于2014年9月上旬先后落网,据警方查实,张佐罗先后盗窃作案达24起,赃款、赃物合计37万余元,杜刚参与盗窃20起犯罪总数额共计31万余元。警方在张佐罗亲属住宅内搜出电脑、相机、裘皮大衣等赃物。张志超被另案处理。

  庭审时,被告人张佐罗认罪,但他对指控的抢劫罪只认可当时拒捕,但没有殴打巡防队员。律师认为检方指控张佐罗由于拒捕由盗窃罪转化抢劫罪证据不足。法庭认为,张佐罗在警察鸣枪示警的情况下抗拒抓捕,用木棒打伤追捕的巡防队员,有被害人及多名目击证人的证言证实,对张佐罗及律师的该节辩护意见不采纳。张佐罗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罪,从重处罚。

  今年10月20日,沙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张佐罗犯盗窃罪,判刑14年,并处罚金;犯抢劫罪,判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两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16年,并处罚金105000元。杜刚犯盗窃罪判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