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推行 “双告知承诺”

29.02.2016  09:08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大连金普新区日前推行针对市场主体和相关审批部门的“双告知承诺”工作机制。

  告知市场主体。由市场监管局在颁发营业执照时,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现有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书面告知其取得营业执照后要办理相应许可审批,同时市场主体要做出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书面承诺。告知相关审批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局会同行政服务办公室,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通过新区行政审批平台、新区网站等途径告知相关审批监管部门,由该部门的审批处室(窗口)甄别是否需要给予后置审批许可,并将需要审批监管的企业清单,传递给本部门的监管处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