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8.3亿元奖励产粮油大县 38个县纳入奖励范围

13.08.2015  12:37

  近日,辽宁省财政拨付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8.3亿元,其中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1亿元,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0.8亿元,产油大县奖励0.4亿元。全省共有38个产粮油大县纳入奖励范围,最低奖励资金700万元,最高奖励资金10345万元。

  按现行政策,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粮安工程”中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支出。产油大县奖励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