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上贩卖假药 女子获刑并处罚金2.5万

20.12.2017  08:50

  今年3月,她到公安机关投案,警方在其住处查处10类药品,价值1万余元,均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日前,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被告人涉嫌犯销售假药罪,获刑并处罚金2.5万。

  今年37岁的女子周某,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通过网络方式在德国网上药店大量购买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Nurofen”“Prospanhusten-saft”“Paracetamol”等德国药品。

  之后,周某在沈阳市的家中,通过淘宝网交易平台以Nurofen退热每盒17元、anthen万用膏每盒25元、Babix通鼻精油(20ml)每盒30元、Babix通鼻精油(10ml)每盒26元、Weleda感冒颗粒每盒45元、Acc糖浆每盒35元、Eaberitox施保利通片每盒50元、Paracetamolhexal退热栓每盒10元、Klosterfrau糖浆每盒42元、Prospan小绿叶每盒41元、Pentofuryl止泻水每盒68元的价格向王某、房某等人进行销售。

  据悉,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410元。

  2017年3月9日,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3月10日,公安机关在周某住处查处德国药品ofen退热75盒、Bepanthen万用膏6盒、Babix通鼻精油(20ml)20盒、Babix通鼻精油(10ml)13盒、Weleda感冒颗粒22盒、Acc糖浆21盒、Esberitox施保利通片、Parac-etamolhexal退热栓(250ml)64盒、Paracetamolhexal退热栓(125ml)83盒、Klosterfrau糖浆41盒、Prospan小绿叶4盒、Pentofuryl止泻水32盒。

  上述药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296元。经鉴定,10类药品均标示德国进口,但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符合《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情形,应按假药论处。

  日前,一审法院判决,周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 胡月梅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