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女生殴打女同学拍裸照 赔12万获刑

14.10.2015  11:10

  4名女生因看女同学不顺眼,在殴打女同学的同时还给后者拍了裸照;初三男生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经常向低年级学生“”学习用具和零花钱;因与同学在玩网游时发生了冲突,初三男生领人半道拦截殴打同学……他们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

  10月13日,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将这些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典型校园违法犯罪案例编写成《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读本》发放给全区27所小学进行普法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

  案例一 网上争吵变成网下打架

  10月13日,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请雪松路小学200余名学生来法院参现,并将部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读本》(简称《读本》)赠送给学生代表。该读本有针对性地以漫画方式讲述了怎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有哪些权利、什么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等相关知识及未成年人身边易发生的案例。

  《读本》指出,网上游戏、网上聊天、网上色情是网络三大魔爪,也是使青少年堕落的三大杀手。

  小吴是一名初三学生,在和同学小李一起玩网游时发生了口角。小吴怀恨在心,纠集了4名同学,在放学半道拦住了小李,将小李打成轻伤。

  小吴出于报复的目的,叫人帮助殴打小李,并造成小李轻伤,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小吴未满18周岁,法院最终从轻予以处罚。

  案例二 “小霸王”半路抢钱获刑

  小吕是初三学生,平时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小霸王”,经常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的优势,强拿硬要低年级同学们的学习用具和零花钱,如果不给就动手打人。

  一次,在放学回家途中,小吕将12岁的小明拦住向其要钱。小明说自己身上没带钱,小吕听后非常生气,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比划着说,“你再这么敬酒不吃吃罚酒,老子就捅了你!

  小明一看不好连哭带叫,“我身上就只有20元和一部手机,全都给你。”小吕拿着钱和手机逃离了现场。小吕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属于重罪,最低三年起判。另外,抢劫罪一般没有财产数额限制,哪怕你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有抢到,只要你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办法,都构成了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