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妹妹"名誉权案开庭 因被告缺席未当庭宣判

10.10.2015  11:40

  10月9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章泽天诉华汉名誉权纠纷案。这是“奶茶妹妹”提起的名誉权诉讼案中,第一起开庭审理的案件。但由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无法当庭组织调解工作,并未当庭宣判。

  原告:两档节目最损毁名誉

  2009年,章泽天因一张手捧奶茶的照片走红网络,被网友亲切地称为“奶茶妹妹”,之后又因与京东商城创始人刘强东的婚恋,备受关注。可是,自称为“炒作专家”的华汉在媒体上公开表示,“奶茶妹妹”是他最为成功的炒作案例,之后网友对“奶茶妹妹”的消息开始质疑。到底真相如何?大家希望庭审能给出答案。

  原告方由两位代理律师全权代理出庭应诉,而被告席却始终是空的。

  原告方向法庭出示了包括视频、公证书等9份证据,其中原告方认为,对原告名誉影响最大的两档节目,一是《搜狐视频娱乐播报调查》栏目于2014年4月18日播出的“奶茶妹妹恋情或为炒作,百万炒作团队浮出水面”节目,另一个是上海星空卫视《金星撞火星》栏目2012年7月20日播出的节目。

  庭审:播放金星与被告对话

  法庭当庭播放了证据视频,主持人金星与被告的对话清晰可闻。

  金星:您是个网络推手是吧?华汉:炒作专家。

  金星:你炒得最成功的案例是哪个?华汉:奶茶妹妹。在这两期节目中,被告称奶茶妹妹成名是花钱炒作的结果;奶茶妹妹花费100万元找他宣传策划;原告与刘强东的恋情系两者合作的结果等等。

  金星:奶茶妹妹什么样的背景,你能不能讲这个故事呢?

  华汉:她是清华校花嘛,而且她本身是多才多艺的,她是国家一级运动员。然后如果她红了,肯定是对社会有帮助的。

  金星:是他们家里拿钱找到你让她炒红的吗?

  华汉:炒作第一点是为客户保密。金星:对,这是职业操守。

  华汉:我只能说可能性,可能是某个想帮助她的人或后面有利益集团,想让她红。也有可能她爹、也有可能是她干爹,喜欢她就要帮助她,让她红。

  章泽天方共索赔75万元

  原告方认为,被告在公开场合发布诽谤原告的言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得原告原本清新、清纯、受到大众喜爱的形象,从此被贴上“炒作”的标签。

  庭上,章泽天诉称,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娱乐节目中捏造了大量针对原告的虚假言论,包括:被告华先生声称其就是原告聘请的“幕后推手和炒作专家,原告曾花费100万聘请其为之宣传策划;原告与刘某的恋情系两者合作的结果”等等,给原告的名誉造成了恶劣影响。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公开道歉,搜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华先生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共计75万元。

  被告搜狐公司、华某并未到场,法庭无法进行调解,法官在听取原告意见后宣布休庭,也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