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总工会界提出做好职工安置5点建议

09.03.2016  16:59


  今天,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向大会提交了界别提案——《关于在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与就业工作的提案》,该提案有50多名委员共同联名,呼吁在去产能过程中注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案共提出5点建议:
  尊重职工民主权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关停并转重大事项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提交职代会审议。坚持企业主体作用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细化措施方案,落实保障政策。国企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安置计划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不得实施。
  在兜底线、保基本上加大力度。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保接续和转移,按规定落实好其社会保障待遇;坚持社会政策托底,对于确实缺乏就业竞争力的困难职工,有关部门要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予以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加大对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的政策资金扶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安排,落实并用好专项奖补资金,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解决企业欠缴社保费和经济补偿金政策、社保接续政策等,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基金缺口由财政给予补贴。
  拓宽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金使用渠道。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提高对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稳定岗位的补贴标准,搞好职工再就业培训,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扩大失业保险金列支范围,重点支持受影响企业职工在岗、转岗培训,提高企业转业转岗适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