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妇联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13.02.2015  12:11

  2月12日,鞍山市妇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妇联主席会议精神,对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强调,各级妇联要把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任务。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踏踏实实学,市妇联班子和全体机关干部要带头学,要围绕创新工作方法、服务形式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将成熟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形成制度机制,推进妇联工作创新发展。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深刻认识中央部署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党对群团工作的期盼,增强责任担当,在党的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妇联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在围绕大局、服务妇女方面有新作为。一要在引领妇女建功立业上大有作为。要以“巾帼建功”为主线,在女职工中广泛开展学习“时代楷模”李超活动和“学习一门新知识、掌握一门新技能、提出一个新点子、推出一项新服务”的“四新”活动,引领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要扎实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加大城乡妇女培训力度,以发展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妇女手工制品基地、巾帼家政服务基地为牵动,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女农民队伍。要大力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完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支持体系,用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支持妇女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着力构建妇女创业平台,为广大妇女建功立业搭建舞台、创造条件。二要在引领妇女弘扬先进文化上大有作为。要从妇女群众实际出发,设计务实管用的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生动活泼、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群众性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弘扬传统美德,弘扬主人翁精神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深入开展十大女杰等典型评选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倡导廉洁家庭建设,用中国梦打造妇女精神支柱,用好家风引领良好社会风气。三要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依法治市上大有作为。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妇联工作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决策部署中,在党政所急、妇联所能、妇女所需的结合点上,找准依法治市的落脚点,重点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就业、心理疏导、大病救助、法律援助、婚恋交友、居家养老等服务。积极开展“建设法治鞍山·巾帼在行动”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好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合法权益。四要在坚持改革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上大有作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妇联组织强化自身建设,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创新妇女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合作,不断提升妇联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