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妇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辽宁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

15.01.2015  18:13
  1月9日上午,凤城市妇联召开各乡镇(区)妇联主席会议,传达辽宁省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市妇联主席刘波就大会盛况、参会领导及代表情况、省妇联新当选领导班子情况、省委领导和全国妇联领导讲话精神等作了详细介绍,并全面解读省妇联主席许波同志代表省妇联第九届执委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她强调,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辽宁省妇女十大精神,把学习讲话精神和十大报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女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省妇联的要求上来,按照党中央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和辽宁省妇女十大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妇女需求,落实好省妇联“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巾帼维权”、“巾帼关爱”四项行动,引领妇女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富庶文明和谐新凤城做出积极贡献。对今后如何做好妇女工作她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思想上引领。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思想上的上领引作用,把服务党和地方政府的发展与促进男女平等的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用中国梦的强大感召力激励妇女自强不息,奋发前行。

  二是目标上引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引领广大妇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赋予“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更加丰富的内涵,激发广大妇女参与创业的积极性,让众多妇女的智慧与才华得到充分的展示,在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

  三是典型引领。要充分挖掘各行各业优秀的妇女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家庭为重要阵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平安、和谐家庭创建等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尤其要注重身边典型的培养和选树工作,要充分利用“三八”节等节庆活动大力宣传妇联工作和各行各业的妇女典型,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和妇女典型的独特作用,引领广大妇女自觉践行“四自”精神。

  四是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充分认识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妇女运动蓬勃发展的崇高事业,以对党负责、对妇女事业负责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

  会上,各乡镇区妇联对2014年工作进行汇报总结,对2015年工作市妇联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由市妇联副主席姜彦丽主持,她对各乡镇(区)妇联主席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希望大家再接再厉争取在2015年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