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各级妇联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

29.03.2018  06:33

我省各级妇联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

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把宪法精神落实在妇联工作中

  我省各级妇联依托“妇女之家”等阵地宣讲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利用“妇女普法宣传乡村行”等各种活动载体以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宣传。3月28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全省各级妇联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作为妇联组织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宪法修正案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反映了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心声。省妇联将宪法修正案作为机关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机关党支部学习计划,把学习宪法作为长期任务。省妇联机关干部第一时间精读原文,带头先学一步,引领全省妇联系统干部开展宪法学习。本溪、丹东、营口、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妇联也纷纷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引导妇联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把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落实在妇联工作中。

  同时,省妇联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使宪法学习成为“妇女普法宣传乡村行”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接律师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等社会组织,将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农村妇女群众身边。各级妇联组织还依托妇女之家、巾帼学堂等阵地,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宣传。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曲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