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妇联组织在广大妇女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03.12.2014  10:34
  为促进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级妇联以实施女性文化素质工程为抓手,以农村、社区妇女之家为阵地,开展各具特色活动,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一、搭建多种宣传平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引导广大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凝聚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正能量,省妇联与工会、共青团联合开展“劳动实现中国梦、聚力建设新辽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妇联深入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举办中国梦宣传教育典型座谈会,“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音乐会,引导全省妇女通过成就个人和家庭的致富梦、成才梦、创业梦,助推实现中国梦。推荐阅读书目,组织读书演讲等活动,激励广大妇女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家庭文化建设特色品牌。省妇联提出县级以上妇联层层创办女性文化大讲堂,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今年,重点围绕“做幸福、健康、智慧女性”这一主题成功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古典音乐欣赏等公益讲座。各市、县妇联围绕家风家教、女性健康、子女青春期教育、婚姻维权、创业就业组织公益等进行讲座。目前,全省70%以上的县(市、区)妇联开办了女性文化大讲堂。

  二、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把教育寓于家庭文化建设中

  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内涵。为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树立文明风尚,今年,省妇联联合省文明办在全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发动全省1.5万个“妇女之家”参与到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中,通过层层发动、上下联动、家庭自荐、邻里互荐、互评互议、网民互动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评选出我省十大最美家庭。在全国第九届五好文明家庭评选中,我省有30户家庭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3户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广大妇女和家庭在活动中接受了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各地还广泛开展了“好母亲”、“好儿女”、“好婆婆”、“好媳妇”、“模范夫妻”、“模范邻里”等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做文明高尚良好家风建设者、和谐文明家庭创建者。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榜样。省妇联在辽宁卫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栏目中连续播发辽宁省“十大最美家庭”事迹,在辽宁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举办“让爱住我家”——辽宁省寻找“最美家庭”特别节目,向全社会传递家庭美德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广泛传播先进性别文化

  突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省妇联在全省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进高校、进机关、进媒体、进社区、进家庭的“六进”活动,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推进国策宣传制度化,提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社会知晓率和认同度。组织省市县党校和部分高校国策宣讲师资培训,在10所重点高校挂牌成立国策宣传教育基地。目前省和11个市以及72个县的党校相继开设了国策课程,安排国策宣讲教师114名。多渠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省妇联面向机关干部举办国策宣传大型讲座。向社区、村发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挂图10万张。开辟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传播渠道,开展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全省44个省直机关和部分市县机关办公楼电子屏滚动播放国策宣传语。省妇联还编写印发《辽宁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读本》2万册,近期将发到省内各党校、高校、示范社区和家庭。

  四、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凝聚社会正能量

  注重宣传优秀妇女典型事迹。为示范引领全省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期间,省妇联评选表彰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省三八红旗手100名、省三八红旗集体50个,并召开先进妇女典型座谈会,表彰优秀妇女代表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贡献和成就。在33家省“巾帼建功”、省巾帼文明岗参赛行业(单位)中开展了巾帼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巾帼文明岗”100个,“巾帼建功标兵”100名,激励广大妇女立足岗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系列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唱响“学雷锋、学郭明义、巾帼志愿服务”品牌,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大型志愿者活动。各地注重抓好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普遍制定了巾帼志愿者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巾帼志愿者行为规范和活动守则。省妇联从抓志愿服务基地入手,支持发展壮大服务妇女儿童的志愿者队伍。近年来,评选优秀巾帼志愿服务团队600余个,表彰“奉献妇女儿童事业示范服务基地”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