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打警察 多因小事而起

16.06.2015  16:44

法院集中公布一批妨碍公务案件,获刑人员中大多是80、90后——妨碍公务打警察 多因小事而起

昨日,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布一批妨害公务案件,均涉及打伤警察情节。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案件中的犯罪情节大多因小事而起,存在拒不配合警方工作且暴力抗拒正常执法,获刑人员中大多是80、90后,且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

今年3月4日0时许,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保工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铁西区一家四季抻面馆闹事。出警人员赶到现场,欲将涉事的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带回派出所调查时,二被告人拒不配合且反抗。

反抗中,王某乙将民警谷某颈部挠伤,王某甲用瓶子将民警谷某左脚砸伤。经法医鉴定,谷某颈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王某甲、王某乙一男一女,都出生于1994年,均为初中文化,无职业。

法院认为,王某甲、王某乙的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甲、王某乙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粮油店经营者拒查假货打民警

被告人:王某,男,1993年4月9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

法院判决,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饭店内闹事打伤出警民警

被告人:张某,男,1987年3月23日出生于沈阳市,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

法院判决,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