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孙氏三兄弟涉黑案”改判 孙宝东获90万赔偿

26.11.2017  19:12

   被“黑社会”8年孙宝东获90万国家赔偿

  被超期羁押957天后,孙宝东获得90余万元国家赔偿。

  他原来是名钢材生意人,因参与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被吉林省高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今年1月22日,经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再审提审,多项罪名被认定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孙宝东被改判有期徒刑6年。因当时实际服刑期限已超过改判刑期,他被当庭释放。

  11月21日,吉林省高院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支付孙宝东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返还相关财产等共计90余万元。

   以“参加黑社会罪”获刑

  在监狱度过8年多后,42岁的孙宝东回家了。

  今年1月份,雪地里,他和孙宝国、孙宝民跪在母亲墓前——两年前母亲去世,最终没能等到儿子们出狱。此外,他们的父亲也病情加重失去意识。

  孙氏三兄弟入狱与“涉黑”有关。2007年,多名商人向北京、长春等地有关部门反映,称孙氏兄弟放贷、赊账销售钢材,在讨债时限制人身自由,逼迫抵押财产、转让股份等。

  2008年,当时的长春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队接到上级多个批示称,长春有个“以孙宝国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还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当时媒体报道,案件引起吉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时任吉林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批示,“考虑异地用警办案,坚持正义、依法办案、还上访人一个公道”。时任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则批示,孙氏家族涉黑团伙犯罪及涉内案件一并彻查,办成“铁案”。

  2011年11月,吉林市中院一审认定,孙氏三兄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长春市凯旋路钢材市场为据点,以经营钢材为掩护,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孙宝国以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孙宝东以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孙宝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项罪名,获刑16年;另有13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获刑。

  当年的“涉黑”宣传报道中,孙氏兄弟被描述为“横行市场多年,称霸一方”,养了众多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逐渐垄断凯旋路钢材市场,欺行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