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1日“开锣”

19.03.2015  10:42

  3月18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3月21日至23日进行。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考试前一天(3月20日)下午17:00前务必到考点学校,确认考点位置,以防耽误考试。

  考前,考生的准考证如不小心丢失了,可到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进行补办。进入考场前,考生若发现自己的准考证忘记带了,不要慌张,在进入考场时向监考教师报告,监考教师会根据准考证存根核对考生相貌,确认是考生本人后,允许考生先参加考试。但是考生一定要在下一科考试时把准考证带来核验。如为最后一科考试时忘记带准考证,考生需通知家长在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带来核验,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

  考生要掌握好各科开考时间。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禁止使用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

  考试期间,沈阳市招考办继续为广大考生和家长开通考试应急特服电话96789。考生如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试时间、不清楚某种物品是否属于禁带物品等考试应急求助事件,可于7时至21时拨打应急电话。

刘宁当选辽宁省省长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教育厅
刘宁主持召开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 教育厅
辽宁省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中心在辽宁教育学院成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