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者可参加医师资格考核

06.02.2018  08:18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者,可按照要求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合格者可颁发中医医师资格证书,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省卫计委公布《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按照该征求意见稿的条款,以这两种方式申请参加考核者,需要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推荐材料。推荐医师应当为执业类别与申请人申请类别一致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且与申请者申请考核专业相关。与申请人为近亲属或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者,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需要提供经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跟师月记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跟师学习起始时间以跟师学习合同公证时间为准。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者,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中医医术专长综述,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此外,申请者还要提供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证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医师资格证书,取得证书以后,可以个人开业的方式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