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及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21.11.2014  16:05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文化工作全面繁荣,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

  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使会议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1、不断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对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切实履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牢牢抓住“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把握“三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发挥更大的作用。

  2、精心组织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报告会、培训、座谈、征文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深入宣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重要论断、战略部署及基本要求;充分利用文化厅门户网站平台,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不断创新理念、机制、工作方法,解决制约文化改革发展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1、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体制改革。构建五级文化服务体系,推动转制文化单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积极支持文化企业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中国•辽宁剧院联盟建设。

  2、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直属单位结构布局,深化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3、推动直属文艺院团实行企业化管理。研究财政支持直属文艺院团实施“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深化直属文艺院团社会保障、人事薪酬、绩效评价等改革工作。

   三、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促完善、可持续的要求,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覆盖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争取启动全省5011个村的文化广场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做好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争取启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开展“七个一百”基层群众文化项目创建活动,每年完成不少于30%的创建指标。

  2、深入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积极协调财政厅加大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的资金投入。继续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服务。

  3、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百姓大舞台”、“文化大展台”、“知识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全省文化志愿者系列服务活动。完善文化志愿者工作相关制度,健全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成立辽宁省文化志愿者总队,总队下各市县设分队、支队。

  4、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辽宁省第九届艺术节“群星漂流”群众文化展演月活动。组织老年合唱团队,参加“永远的辉煌”中国老年合唱节;举办“国庆颂”优秀合唱节目展演。开展“周末百姓大舞台”群众文化展演,全年演出52场,做到周周有演出。

   四、加强艺术创作生产,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

  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艺术家创作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

  1、抓好艺术精品创作生产。辽宁人民艺术剧院创作话剧《东北那座大杂院》,辽宁儿童艺术剧院改编创作10台世界经典童话剧;辽宁歌剧院创作反映东北抗日题材歌剧;辽宁歌舞团和辽宁芭蕾舞团分别创作一部反映东北地域特色的舞剧。

  2、举办重大文化活动。举办辽宁省第九届艺术节、辽宁省第三届东北民歌展演、辽宁省民族舞蹈展演、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展。

  3、继续开展系列文化演出活动。举办省直艺术院团优秀剧目展演、“送戏到基层”惠民演出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活动、演出季活动、节假日系列演出活动。

        4、加大文艺创作和文艺评论工作力度。举办高层次编剧培训班、文艺评论讲座,提高文艺创作水平和文艺评论的深度。

   五、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确保文化市场平安有序,健康繁荣发展。

  1、建设全省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保障如期完成与中央平台的交互对接,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手段。

  2、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检查,督促各市严格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完善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继续推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3、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在重大活动、节庆期间,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清理整治和专项保障,扎实做好文化市场安全工作,切实做到监管责任到位、监督措施到位、监管效果明显。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提升文物执法监督水平,保障我省文物安全。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成立“一个机构”(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健全“两个机制”(培训机制和考评机制),推进“三化建设”(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业务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执法人员的结构明显改善,业务素质大幅提高,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5、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贯彻落实《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深化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和“适龄提示工程”,促进网吧业转型升级,强化网吧内容监管机制。

        六、提高质量和效益,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完善法规,扶持重点产业、骨干文化企业,推动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大中小微企业相互促进的文化产业格局。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制订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继续深入推进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服务,进一步扩大文化产业信贷融资规模与保险支持范围。

  2、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发展壮大。完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评选命名的初审工作,开展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试验)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以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载体,培育壮大一批支柱性产业和骨干文化企业。

  3、扶持文化会展业发展。继续办好东北文博会、辽宁精品文化节、中国(沈阳)动漫电玩博览会,支持办好鞍山玉文化艺术节、中国•锦州古玩文化节、中国•阜新玛瑙博览会等文化会展活动。

   七、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着眼于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培养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1、有序推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做好全省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组织、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完善辽宁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专家库,推进辽宁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化平台建设。

  2、稳步实施营口、葫芦岛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全面实施兴城城墙保护维修、圣水寺碧云宫修缮、西炮台遗址第一期维修加固、金牛山遗址危岩体加固保护等30余项文物保护工程;调研并确定2014年省市共建地区。

  3、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提请省政府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启动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启动国省保单位的“四有”档案编制工作。

  4、开展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批复,完成一批国省保单位的保护工程方案编制工作。继续开展燕州城山城等主动考古发掘和基本建设工程的考古工作。

  5、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成《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和全省6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编制。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体系建设,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定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扶持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项。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完成1—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打造一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演出节目,在沈阳北市大观茶园进行常态演出,宣传和弘扬辽宁优秀传统文化。

   八、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增强辽宁地域文化的影响力

  推动对外文化交流形式、内容、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升工作的效果和影响。

  1、积极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开展部省对口年度合作计划,受文化部指派,赴毛里求斯、塞舌尔举办“欢乐春节行”等文化交流活动。落实在美国举办的“美丽辽宁文化展”。举办波兰“辽宁文化周”。

  2、引进优秀文化成果。引进英国《印度宫廷的辉煌——英国维多利亚与艾尔伯特博物馆珍藏展》、德国《欧洲瓷器之祖——迈森瓷300年展》、《中非传统兵器展》。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主办《历史的跨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图片展。在辽宁省第九届艺术节期间引进国外经典剧目。

  3、加强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加强调研,推进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的制度建设。

   九、加强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基础设施、文化立法等建设,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提高基础工作水平,为做好全省文化工作创造条件。

  1、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全省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体系,大规模全方位培训县乡专职和业余文化骨干,加强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实施“文化名家”工程。提高各层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2、加快推进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省博物馆、图书馆搬迁和新馆开放工作。严格按省政府要求时限完成搬迁任务,加快新馆布展、信息化建设和业务设备的采购工作进程,确保新馆于2014年10月1日对外开放。积极做好新馆的运营工作。全力配合“十二运”基建办推进省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做好辽歌大院和辽宁芭蕾舞团土地出让和动迁工作。全力抓好“大观茶园”(辽宁青年剧场)的维修改造工作。启动中华剧场、辽宁大剧院等维修改造工程。

  3、加强文化立法工作。力争早日颁布实施《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辽宁省文物保护条例》。

  4、加强财务保障力度。继续做好向文化部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积极向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部门争取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基本建设等项目资金。

        十、狠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取得实效

  1、确定重点工作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调研,抓住重点,明确目标。

  2、建立健全责任制。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将工作具体化、工程化、项目化,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3、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文化厅将适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有新举措。要紧密联系实际,扎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实际问题,力求取得最佳效果。


                                       辽宁省文化厅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