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推行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严把食用农产品质量关
03.03.2016 19:1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要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规定,鞍山市食药监局鼓励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本着新建与改造升级相结合的原则,投资建立快速检测室,并每天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截止目前,全市70余家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有30余家建成了快速检测室,今年11月底,将全部建成并规范运转。
近日,鞍山市食药监局在大商新玛特超市开展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设试点工作。该超市按照检测工作所需购进了统一标准规范配备,配备了专业检测人员。邀请了吉大小天鹅公司技术人员对该超市检测人员进了专业培训,指导检测人员使用这些检测仪器快速检测筛选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并能够将检测数据信息自动上传。他们在建设过程中预留了开放式数据接口,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以备将来对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结果及时公布。通过大商新玛特超市的试点带动全市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大商新玛特超市的标准建立快速检测室。
在全市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科学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抽检结果引导公众消费,倒逼企业自律,加强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已建成的快检室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配套设施没有落实到位的,督促其落实到位,真正使快检室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3.03.2016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