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培训动员会议召开

07.09.2017  02:54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培训 动员会议召开

 

  为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省安委会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从5日起,由各省直部门抽调80余人,组成14个督查组,对14个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10天的督查。 

 

 

  9月4日,省安委会组织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培训动员会议,省安委会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冮瑞出席会议并做动员部署。强调,督查组要按照严细实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督查检查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用;要督促各级政府采取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安瑞霓主持会议。 

 

 

  省安监局副局长刘建解读了督查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 

  督查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督查各地区落实大检查工作责任情况、组织监督检查情况、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严肃追责问责情况、组织舆论宣传情况和建立实施大检查工作考评机制情况等八个方面,并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军工、民爆、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真实、客观反映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工作责任,通过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自查自改,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